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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发!聊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!钢厂限产!
突发!聊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!钢厂限产!
聊城10月31日讯 10月31日,记者从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,接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的函》(环办大气函〔2018〕1200号),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,预计11月1日至4日期间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,聊城市可能出现连续3天以上重度污染天气。
结合聊城市空气质量预报,现决定自2018年10月31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11月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。请各有关部门按照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暂行)》落实措施,各县(市、区)、市属开发区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措施清单。
具体响应措施为:
全社会二氧化硫(SO2)、氮氧化物(NOx)、颗粒物(PM)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%以上,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减排比例应达到15%以上。
(1)健康防护引导措施
提示儿童、老年人和呼吸系统、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,少开窗通风,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。
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;室外工作、执勤、作业、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、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。
中小学、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。
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,增加医务人员、延长工作时间。
(2)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
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、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,主动减排,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,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。
倡导公众绿色出行,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;驻车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。
倡导公众绿色消费,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、油漆、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。
(3)强制性减排措施
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
按照“一厂一策”采取停产、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;也可采取轮流停产、限产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。
实施全时段错峰生产的企业按要求执行错峰生产,非采暖季按照应急措施清单实施应急停产或限产。
煤气发生炉停用(特种行业除外)。
建材行业:水泥粉磨站、水泥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停产。
焦化行业:延长出焦时间至 48 小时以上。
铸造行业(包括使用电炉、天然气炉的)停产。
玻璃行业: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,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 30%以上(较山东省地方排放标准)。
化学品制造行业:生产溶剂型涂料、油墨、胶黏剂等化工产品的企业,停止生产;其余化工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50%以上,以生产线计,只有 1 条生产线的,可以按生产工序中的关键设备计或按停产天数计。
印刷行业:印刷工序停产(水溶性溶剂除外)。
钢铁行业:按照“一厂一策”方案实施限产。
工业企业喷漆工序停产。
②扬尘控制措施
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(非冰冻条件下)。
除应急抢险外,市区外环路范围内及各县(市)划定的区域内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(包括:土石方开挖、回填、场内倒运、掺拌石灰、混凝土剔凿等作业,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),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、砂石运输车、混凝土罐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。
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,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。
③综合性措施
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及物料运输。
停止室外喷涂、粉刷、切割、护坡喷浆作业。
市区、县(市)主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(4)指导性减排措施
①金属加工业:铝压延加工企业和钢压延加工企业,热压延工序限产50%,表面热处理工序和表面涂装工序县域内轮流停产。
②胶合板行业企业停产。
③机动车修理业:喷漆车间停止使用。
④塑料制品行业企业县域内轮流停产或限产。